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镇江天星电子有限公司电镀加工技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镇江天星电子有限公司电镀加工技改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镇江新区越河街199号华科园区13号厂房;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租赁华科电镀园13号楼一层804平方米,总体租赁面积为1750平方米;恢复镀银线2条,同时对现有4条电镀线进行合理调整布局,并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配备实验线等附属装置;项目建成后全厂包括镀金线1条(11万平方米/年),镀银线3条(33万平方米/年),镀镍线1条(11万平方米/年),镀三元合金线1条(11万平方米/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镇江天星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镇江新区越河街199号华科园区13号厂房;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1370528103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束工;
联系电话:13951622118;
邮箱:【此处为站外链接,请谨慎打开】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 天星-公众意见表.zip (2025-11-3 16:00, 14.99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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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写信等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的过程中按公众意见表的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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