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的公寓楼有一条过道,过道两头各有一扇窗户
这扇窗户起到通风、排烟的作用
窗外是一个约两平米的平台,用来放空调外机的
新来的邻居为了占用这两平米的平台,大刀阔斧的开始改造
在窗户外的平台边缘又加装了一扇窗,砸墙在平台内重新开了一道门 他砸自家的墙我不管,但不能封闭属于整层业主的公共排烟窗
此举给整个楼层造成了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万一起火,烟怎么排出去?
还有只要他不开窗,整个楼层都密不通风


当时第一时间上报物业,希望物业出面制止
物业第一时间停水停电禁止施工,后续不知咋的又允许施工了

投诉12345,城建、住建、消防、社区都来人到现场看了
消防部门说这不属于违法违建,因为不是砖砌的
我听到这个结论都蒙了

商业公寓楼18楼高层,连燃气灶都不许安装,可唯一的排烟窗被封闭了,这不属于违建?
万一发生火灾,毒烟往哪里排?

就因为不是砖砌的?毒烟就没毒?可以敞开吸?
后来社区一位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处理的结果就是要求对方不能关窗
不能关窗,那谁来监管?怎么执行?
我不信他另开了道门,大冬天的也会开着窗灌西北风?
这样的处理很敷衍、很官方、很无能……
豆包这样告诉我:
《消防法》第28条:任何人不能损坏、封闭、停用排烟设施;第60条,个人可警告或最高500元罚款;单位5千~5万罚款,必须限期恢复排烟功能 ;
《民法典》:公共排烟井(通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单户无权封堵,侵害相邻权,受影响邻居可以起诉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镇江本地物业条例:禁止擅自占用、改建共用设施,禁止违建构筑物;物业有劝阻、上报城管/消防的义务 :
公共排烟通道是整栋楼安全设施,哪怕暂时没起火,封堵行为本身违法,后期火灾会放大伤亡风险,同时侵害全体业主共有权益;
《民法典》第293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日照 ;
邻居封闭公共排烟/通风井、搭构筑物遮挡通风,属于侵害相邻通风权;如果有新增搭建墙体、封窗,同时涉嫌违建、消防隐患(就是前面说的排烟通道问题)……
这明明就是违法违建啊,法律没找到哪条说不是砖砌的就合理合法啊
那为什么相关职能部门到场后的处理:保持开窗即可?(这是依据哪条法律作出的处理?
)不是砖砌的不属于违建!(不是砖砌的?起火后毒烟难道可以在关窗状态下透玻璃而出
)0511的大神们,请讲讲你们的高见
[ 本帖最后由 注册用名 于 2026-9-9 21:44 编辑 ]





问问物业,毕竟有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