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接镇江市社保中心正式通知:单位欠缴社保一案目前的稽核数据已发送税务征收,我本人应补缴部分请与单位联系配合一并补缴。出于对中介机构权威性的信任且中心也已发送税务的既成事实,我已按中心要求日前将我个人部分共计八万余元按时足额缴交单位财务了。日前和一位业内人士回顾和闲聊到此事,对相关过程存疑如下:
1、单位自称找不到的到底都是哪些年份和月度,为何不能公开告知我这个唯一的受害当事人?最重要的是1992年1月至2000年12月份长达九年之久是否进行了完整稽核审计?为什么在92万多的数据统计上没有任何涉及及说明?找不到和未提及的数据单位为何不承担任何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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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9第二次询问笔录我坚持未违心确认92万差额后,中心并不积极整改推进,而是据此消极地根据所谓稽核规定将此案无限期进入中止状态,直到10月25日直接突然通知已发税务征收是何原因?发生了什么异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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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我及时足额缴交个人应同步补缴费用(包括一年半前已满退休年龄,日前还补缴了近万元的失业保险),养老金仍将严重缩水问题,经办机构及职能部门至今长期未有明确解决路径,后期找谁维权?
我此次社保欠费举报稽查,已15个月没有任何收入了,同期医保被人为停用(后经努力和医保局配合下本月已暂开通)、公积金冻结、前期医药费报销仍无望,长期承担了巨大压力,日前又高成本的筹措八万余元作为我个人应缴费用,即使在62岁时还要交近万元的所谓“失业保险”,虽然可笑但我仍然选择相信社保中心不会坑我,旨在配合有关方面积极推进,尽快拿到我应得的、不缩水的养老金,体面开启养老生活。
请社保中心立即在本论坛上公开回复以上三点疑问,在此之前先暂停带病税务征收,因为中心领导所说的“烂泥萝卜揩一段吃一段”是不存在的,是否有虎头蛇尾敷衍塞责始乱终弃的嫌疑呀?
[ 本帖最后由 暴走族 于 2023-11-18 13:3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