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及分管领导!我是上党镇养殖大户马柏华,18951271599

2020年2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7号)

第五条:生猪养殖用地应保尽保。

第六条 优化生态环境管控,严禁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禁养区划定方案不得作为禁止养殖强制性措施的依据,如需对养殖场进行关闭搬迁,必须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非禁养区内符合养殖规划、达到环保要求的规模猪场,确需关停或拆除的,要给足合理过渡期,并按照“拆一补一”原则落实异地搬迁。加快推进生猪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做好生猪生产环评管理服务,严格依法监管畜禽粪污处理。

2020年4月1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 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的通知(2020)34号

第六条与江苏省人民政府是一样的内容:明确责任单位:丹徒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201351日,上诉人马柏华与上党东沛十三组村民之间签订的合同期限到202851日,合同第六条:明确说明承包的土地33.98亩发展生猪养殖业,建造办公和生产用房,允许道路建设.中央人民政府扶持本人50万建设的合法的养殖项目,养殖项目由镇江市与丹徒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市、区环保局备案。

2018418日,已经经营5年,10.66为不合法与6亩合法养殖场被上党镇东沛村委会与村小组强制拆除后至今关闭没有经营,没有收入,合同不能实现约定目的,土地租金无法交纳,这一切是上党镇东沛村委会与村小组违法强制拆除造成的。合法的养殖项目长期处于关闭状态

20213月份,本人拿着省政府苏政办发〔2020〕7号文件与镇江市人民政府(2020)34号文件多次找过上党政府领导,要求恢复生猪生产,上党政府领导需要问区政府,无数次信访,至今没有结果。省政府与市政府的这二份文件为什么在上党镇就是一份失效的文件,上党政府真的就是胆大妄为,政令不畅通,总是以各种理由阻碍生猪养殖,造成本人停产到今不给予分文赔偿与补偿。

镇江中院在(2019)11民终2045判决书第11页第七行:马柏华可以将此合法的部分改作其他不需要化粪便池的养殖用途,镇江中院与最高法都认定马柏华合法的的5.73亩上养殖设施应当受法律保护,最高法在网站上也宣传合法的5.73亩需要保民生保发展

更有意思的是,养殖场被村委会违法强制关闭至今没有经营没有收入,但是一审法院(2024)1112行初2499判决本人支付20184月份至202551日的土地租金。

20254月初,本人已经花费近5万修缮房屋准备盘活土地启动家禽养殖业,上党政府相关领导、村委会与村小组都不允许维修快要倒塌的养殖房屋,上党政府领导与东沛村委会违反江苏省人民政府、镇江市人民政府的养殖业政策,极力阻止本人养殖业发展,无视上级政府政策而胆大妄为做违反政策的事。但是本人租赁的土地租金还得必须交纳。为了优化环境,2025年4月份,本人准备交纳今年的土地租金开始投资养鸡,村委会与村小组不收租金极力阻挠养殖,养殖三个大门被村委会与村小级用渣土封死,30000多只小鸡面临被饿死的风险。

2025410日开始村委会与村小组不断的派人阻挠施工,并用大量的土石渣堵塞养殖场所有进出大门.村委会书记吴琴堂与其他村干部也亲口警告我,从现在开始不允许从事任何养殖业,但是土地租金需要继续支付,上党政府与东沛村委会为什么无视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市政府养殖政策还如此理直气壮。

以上情况全部是真实的,依据江苏人民政府(苏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镇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 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的通知(2020)34号精神,请镇江市农业农村局领导依据相关政策督促上党政府与东沛村委会尽快恢复本人生猪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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