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亚磷酸二甲酯高沸物深化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亚磷酸二甲酯高沸物深化处理项目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rC4r10sz-r1V7xwN9wa8A 提取码:1kwz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在建设项目所在地镇江市镇江经开区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松林山路69号查阅纸质版本。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三)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
①信函地址:镇江市镇江经开区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松林山路69号
②联系电话:13952892620
③电子邮件地址:【此处为站外链接,请谨慎打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