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尽孝老两口要回已赠与的3套房#为得到晚年的赡养,两位老人将自己三套动迁房的产权份额赠与儿子一家三口,然而房屋过户后,儿子不仅没有尽孝,还因推倒母亲被判处刑事处罚。老两口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
11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判决撤销原告对于被告赠与三处房屋产权份额的行为。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介绍,年近90岁的贾老伯和沈老太育有多个子女。2005年8月,他们一套位于浦东新区的私宅拆迁,按政策可取得拆迁安置房四套。老两口考虑到贾某某是自己唯一的儿子,便商量将三套安置房的产权份额,赠与贾某某一家三口,希望能换来晚年的赡养,贾某某一家表示同意。随后,按照老人的意思,三套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了贾某某及其妻女名下。
然而,产证办完以后,贾老伯和沈老太不仅没有迎来期待中的晚年生活,反而依旧要照顾贾某某一家饮食起居。甚至,在两位老人生病时,贾某某一家也没拿出一分钱。更过分的是,2022年8月,贾某某还将沈老太推倒在地,造成其受伤,最终因故意伤害而被判处管制。
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间,贾老伯还曾陆陆续续把40余万元养老钱交儿媳张某某保管,在要求对方返还时,却遭到拒绝,老人于是诉至法院。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张某某应向贾老伯返还42.2万余元。不过,即使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儿媳仍没有返还这些钱款。
为拿回自己相应的产权份额,2023年9月,两位老人再次将儿子一家三口诉至法院。两位老人认为,贾某某及其妻女三人未履行赡养义务,并严重侵害其权益,导致生活困难、身心受伤,要求撤销三套房屋产权份额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