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强化教育收费监管,秋学期开学之际,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联合公布2025年秋学期教育收费标准。本次收费公示依据国家及省级最新文件,对市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和修正,做到公示格式、收费标准、收费政策、减免政策、监督电话规范统一,并在发改部门官方网站、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学校收费窗口实施“三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根据公示内容具体收费标准为↓↓↓幼儿园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公办普通高中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联合教育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日常监管工作,对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将当场予以纠正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