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快捷导航

精彩推荐:MY0511客户端下载

    • 中信银行镇江分行

    • 公益体彩 乐善人生

    • 鹏龙鸿蒙

    • 天然石材·人造石

    » 梦溪论坛 » 百姓话题 » 自制肴肉不合格!镇江丹阳一小吃店被罚3000元
    百姓话题  >  [镇江城事] 自制肴肉不合格!镇江丹阳一小吃店被罚3000元     
    查看: 324  回复: 6
     7  1/2  1  2  > 
    [镇江城事] 自制肴肉不合格!镇江丹阳一小吃店被罚3000元      查看: 324  回复: 6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17-8-31
    •  
    自制肴肉不合格!镇江丹阳一小吃店被罚3000元

    扬子晚报网2月27日讯(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日前公开的行政处罚公告,丹阳市珥陵镇沛琴小吃店,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被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丹阳市珥陵镇沛琴小吃店成立于2020年7月28日。当事人自述经营的上述受检批次肴肉(酱卤肉制品)系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7日加工制作的,共做了1kg,抽检了0.5kg,剩余的0.5kg在当天已销售完毕,销售价是100元/kg。截至案发,上述肴肉(酱卤肉制品)销售金额100元,违法所得100元。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证据(一):丹阳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2025)珥陵监抽 字 食品 类0019号),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受检批次肴肉(酱卤肉制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事实; 证据(二:《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现场情况; 证据(三):《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受检批次肴肉(酱卤肉制品)的具体情况; 证据(四):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十一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处罚金额为:3000元、没收金额为:100元。

    校对 盛媛媛



    [ 本帖最后由 0511值班客服 于 2026-2-27 19:06 编辑 ]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11-11-29
    • 行业 其它
    • 钓鱼达人
    •  

    丹阳人有自己的肴肉 叫:丹阳肴肉,说跟镇江肴肉不是一个东西。

    所以说,丹阳肴肉不合格关我镇江肴肉什么事情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2
    • 注册 2017-10-19
    •  

    罚的不多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09-2-28
    • 行业 工业制造
    •  

    合格的不好吃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18-10-7
    • 行业 教育科研
    •  

    受检批次肴肉(酱卤肉制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事实

    能上传一下检验报告吗?我想知道哪里不合格了?家里做菜的瑟瑟发抖啊




     7  1/2  1  2  >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快速回复主题
    您目前还是游客,请 登录注册
    您目前是游客,本帖已被系统设置了自动关闭,不可回复!

    0/5000字

     
    < >
     

    Powered by Discuz! X 2 0.056026 s 清除 Cookies - 镇江网友之家 - 手机版
    论坛导航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