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点半左右,我在老火车站由西往东的路口,因为骑电动车没戴头盔被交警拦下。本来我认罚,但接下来看到的一幕,让我彻底不淡定了!
现场带队的交警警号是111536,手下带着两名辅警。我观察了很久,发现他们查车的方式简直让人火大——
骑得快的,不拦!
违规带人的,不拦!
那些无牌无照、横冲直撞的四轮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头乐),照样不拦!
就盯着没戴头盔的拦,而且还不是所有的,挑着拦!
我当时就问交警:为什么那么多明显的违法行为不查?
交警给我的回答是——“就我们三个人,拦不过来,一人拦一辆就没人手了。”
好,这个理由我姑且记下了。
然后我没走,就站在旁边看他们到底怎么执法。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就在我盯着看的这段时间里,他们最多一次同时拦下了6辆车!照样处理得井井有条,哪有什么“拦不过来”?
所以,“人手不够”就是说辞,是糊弄老百姓的话!有市民盯着看,执法效率立马翻倍;没人盯着,就随便应付几句? 这种差别对待,是不是太赤裸裸了?
更有意思的是,后来可能是拦的车多了,我听见那位交警问辅警:怎么拦这么多?
辅警大人直接回了一句——“有人在那边挑刺。”
没错,当着我的面,指桑骂槐地说我在“挑刺”。
我问辅警这话什么意思、合不合适,人家理都不理我。
所以,我想请交警部门的领导,或者这位警号111536的交警本人,正面回答我几个问题:
你们上路查电动车的根本目的,到底是维护交通安全,还是完成罚款指标?
执法过程中,是不是应该对所有明显的违法行为一视同仁?凭什么违规带人、四轮低速电动车就可以大摇大摆过去?
为什么市民盯着看的时候,你们能拦下6辆车,没人盯着的时候就“拦不过来”?这种执法态度的差异,算不算渎职?
四轮低速电动车违法上路不是一天两天了,你们是真看不见,还是不敢查、不想查?
选择性执法,到底是个别现象,还是常态?能不能给老百姓一个透明的说法?
我不是要跟交警过不去,安全骑行我支持,头盔我也愿意戴。但这种“看人下菜碟”的执法方式,这种“有人盯着就认真、没人盯着就糊弄”的态度,实在让人寒心。
警号111536,你欠路过市民一个解释,你们整个执法小队,欠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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