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记者 方良龙 王彦冰)2025年4月30日,市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商务、卫健、税务、公积金等部门联合推出六条支持市民购房政策,进一步促进镇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政策聚焦首套房认定、“卖旧买新”补贴、商品住宅权、公积金贷款等方面推出了多项利好政策,全力促进住房消费,更好地满足市民百姓对于“住有宜居”的需求。
近期,市住建、公积金等部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房六条”政策,并同步公布市区“卖旧买新”契税补贴操作细则和商品住宅权模式试点方案,市民们可以持续关注,我们也将及时跟进报道具体操作方案。
“房六条”政策
①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购房人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或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办理新购住房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二孩及以上家庭办理新购住房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时,住房套数认定可核减1套。
②实行“卖旧买新”契税补贴。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2024年12月1日—2025年4月30日、5月1日—7月31日、8月1日—12月31日期间向开发企业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不含拆迁安置房、用于拆迁安置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法拍房)的购房家庭,经申请可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3个月内、4—6个月内、7—12个月内向开发企业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不含拆迁安置房、用于拆迁安置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法拍房)的购房家庭,经申请可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该政策同一家庭每“卖旧买新”一次可享受一次,不可与其他购房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③试点商品住宅权模式。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试点将库存商品住宅,向特定人群(新就业人群、引进的各类人才、企业团购)以权的形式出售,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培育“先租后买”住房消费模式。
④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职工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⑤实行补充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政策。在我市公积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采取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可签订补充逐月提取偿还商业贷款协议,在结清当期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用当月剩余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最高金额为贷款月还款金额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较小值。
⑥加大生育支持力度。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以上(含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