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李沐子
2025年4月,“广东廉江一家三口遭同村村民杀害”一案经媒体报道后,在网上引发关注。被害人潇潇(化名)的小姑子何女士在网上发文称,嫂子潇潇带着两个孩子一同暂住廉江娘家期间,于2025年3月27日晚上19时45分许,包括潇潇、其母亲和未满两岁的大儿子三人在内,被同村村民叶某某骑着摩托车持刀冲进家里残忍杀害。其中万幸的是,当时不到三个月大的小儿子因在睡梦中,逃过一劫。
6月4日,何女士向潮新闻记者透露,“目前案件已经向中院(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材料,但鉴定意见显示凶手叶某某有精神分裂。”对此,何女士及被害人潇潇的家人都无法理解和接受这个情况。
当天,潮新闻记者就该案联系了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若非代理人,检察院不方便通过电话告知任何有关案件的情况,不过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因此无法了解到案件情况。
与此同时,记者多次拨打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电话,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发稿前,记者致电廉江市公安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案件况她并不了解,建议发函进一步了解。
根据被害人家属提供的廉江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照片显示,鉴定意见为:一是鉴定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二是被鉴定人叶某某在本次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可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被害人潇潇的姐姐叶女士告诉潮新闻记者,事情发生之前,作为同村人,且弟弟叶先生与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曾是同学,都从未听说过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有精神病患病史。“对这个鉴定结果,我们是不认可不认同的。”叶女士坦言,端午节后,他们到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量刑方面或会因此从轻。
潇潇的哥哥叶先生对此也无法接受,“我们可以不要民事赔偿,就希望重判凶手。”
根据被害人家属提供的廉江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受害者三人均系被锐器(如菜刀)砍击或砍切。
而关于作案动机,叶女士多次表示,他们与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没有任何恩怨,两家关系此前都还不错,“但外面什么传言都有。”叶女士补充称,叶某某一直都在湛江工作,有自己的私家车,当时是因为扫墓回来村里。据介绍,叶某某家与叶女士家距离将近300米。“公安机关给我们说,叶某某的作案动机是臆想被他人加害后产生加害他人的念头。”叶女士说。
就该案,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黄洪连律师坦言,若凶手确实被鉴定为精神疾病,并被评定为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确会影响量刑,“根据刑法规定,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黄洪连表示,故意杀人致使3人死亡,属于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的,正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极刑的概率是比较大的。“但是该案中凶手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有可能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此外,黄洪连表示,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辩护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或者申请补充鉴定、重新鉴定。
就级别管辖问题,黄洪连解释称,法律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一审是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所以对应的由地级市的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所以故意杀人罪往往由中院一审,但不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