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江市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就读,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6类2026届毕业生:1.零就业家庭毕业生;2.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4.残疾毕业生;5.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6.特困人员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注:有专升本、考研等升学计划的毕业生暂时不要申请,待升学考试结果出来后,如未能升学成功,可于2026年5月进行补申报。已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不能申报。
一次性求职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第一次申报:毕业学年上学期9月1日-9月30日第二次申报:毕业学年下学期5月1日-5月31日上学期9月份未能及时申报的,在下学期5月份还有一次申报机会,逾期不再受理。

个人申请→学校初审→人社复核→学校公示→学校统一申领补贴资金→人社审核→资金拨付。

1.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此处为站外链接,请谨慎打开】)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选择个人办事,在“就业创业-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项目中,点击“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