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市民冷俊成先生,就其亲生女儿胡冷嬿的探视权问题,遭遇严重阻碍。冷俊成先生作为孩子生父,依法享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权利,却长期无法正常探望女儿,亲子联系被人为切断。
据当事人陈述,孩子目前由其母亲颜某(居住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樱驼花园永康园)实际抚养。在冷俊成先生主动履行抚养义务、愿意并坚持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颜某及其父亲颜先生,明确和孙律师表示拒绝收取抚养费,同时拒绝、阻挠冷俊成先生行使探视权,拒绝配合任何正常探望安排。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法定权利,更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权利,抚养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剥夺。同时,抚养费的支付与探视权的行使,是两项相互独立的法定义务与权利,不能互为条件、互相抵销。拒绝收取抚养费,不能成为拒绝探视的合法理由;阻挠、剥夺生父探视权,已涉嫌违反法律规定,侵害未成年人与父母的合法权益。
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父爱与母爱共同陪伴,不应成为成人矛盾的牺牲品。人为割裂亲情、阻碍亲子相见,既违背伦理常情,也触犯法律底线。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孔律师介绍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当事人自身与孩子的合法权益,已准备向江苏南京玄武区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探视权,并追究相关人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责任。同时请求江苏南京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和相关部门给予协助
请女方立即停止阻挠行为,尊重法律、尊重亲情,以孩子利益为重,保障生父正常探视,给孩子一个完整、温暖的成长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