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的人民群众在0511网络问政发布内容如下:丹徒区上党镇大凌塘36号卢志勇多年前建设的近300平方米住宅,2022年11月份又在自己的院子里建设60平方米房屋没有任何建房手续,没有村小组与村委会的审批与公示,也没镇政府负责建设领导的签字审批,经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卢志勇所建设的农村房屋没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准证,卢志勇是利用自己人脉关系在上党镇政府建房部门找了关系比较好的熟人随便补开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实是经济发展和建设局成立前规划局没有用完剩下的,上党政府工作人员随便将陈旧的剩下没有用完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补开了一张,这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上的出具日期向前推进了几年,目前这个违法行为真的是经不住审查的,这个违法行为与上党镇建设办班主任吴云平未批先建又自己利用职权为自己的自建房出具一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如出一辙,是惊人相似的一幕.这种现象在上党只是冰山一角,只要是没有经过合法审批程序,上党政府与区农业局没有建房档案,直接发证的全部是利用人情,关系,花钱买的方式得到这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目前上党镇大凌塘36号卢志勇与建房办主任吴云平的建房手续在上党镇人民政府与丹徒区档案馆没有备案与合法档案手续.经过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丹徒区上党镇大凌塘36号卢志勇与东沛村86号上党建房办主任吴云平的的建房有没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土地审批手续,请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丹徒区不动产中心停止办理大凌塘36号卢志勇与建房办主任吴云平的农村房屋产权证.后续如果职能部门为这二个人办理房屋产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本帖最后由 JSAB00 于 2024-2-4 16:3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