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的领导:您好!我是环山路融创滴翠园的业主,2020年购房后房屋一直未入住。滴翠园的物业打电话催缴物业费,工作人员说,物业费1.48元/平方打七折,公共能耗费0.8元/平方不打折,车位管理费60元/月不打折(全款购买的车位)。我未入住,公共能耗为何要全额缴纳?车位未使用,又为何要缴纳车位管理费?请问是否符合目前镇江市的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 本帖最后由 一江春水向东 于 2025-7-24 22: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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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关房物业公共服务费七折指的是哪些缴费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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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将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明确市区空置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业主大会成立前,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住宅物业,连续空置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业主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并注明空置起始时间,由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认定为空置。经确认后,空置期间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业主在装饰装修期间应全额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上述规定不包括公共能耗费(公共水电费、电梯运行电费)和汽车停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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