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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梦溪论坛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 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  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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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查看: 21352  回复: 2
    • 来自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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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0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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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读了已有“热点问题解答”,基本上说的是门诊,请问住院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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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疗保障局 于 2024-8-8 13:45 发表      查看完整内容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解答如下: 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在职人员首次起付标准,按三级(在本市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二级医疗机构及本市其他三级医疗机构、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分别为1200元、800元、4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标准降低50%;第三次住院起,免除起付。退休人员的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标准的50%。 职工医保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起付段标准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支付。在职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如有医保相关问题,欢迎您拨打0511-12393镇江医保服务热线或关注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2024-8-6 17:19 1楼
    • 来自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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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22-5-11
    •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解答如下:


            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在职人员首次起付标准,按三级(在本市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二级医疗机构及本市其他三级医疗机构、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分别为1200元、800元、4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标准降低50%;第三次住院起,免除起付。退休人员的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标准的50%。


            职工医保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起付段标准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支付。在职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如有医保相关问题,欢迎您拨打0511-12393镇江医保服务热线或关注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2024-8-8 13:45 2楼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07-10-16
    • 行业 基础设施
    •  
    2024-8-11 13:08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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