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颐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罐头制品(特医食品及方便食品)、3万吨酒类、3万吨调味品和调理制品及0.5万吨速冻制品的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丹阳颐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颐和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位于丹阳市练湖工业园湖海路3号,注册资本600万。2024年10月,颐和公司拟在镇江市丹徒高新区购置土地,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罐头制品(特医食品及方便食品)、3万吨酒类、3万吨调味品和调理制品及0.5万吨速冻制品的生产线新建项目。
该项目营运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经拟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丹阳颐和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3376182366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诚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丹徒区新城长香东大道78号8号楼材智汇丹徒众创空间3楼
联系人:纪总
联系方式:13003431658
电子信箱:30436437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基本掌握与项目污染物排放、项目周围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污染物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施工、运营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本网页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
六、公示时间
2025年3月7日至3月21日。
[ 本帖最后由 wwssxx110830 于 2025-3-7 15: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