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农业农村局蒋勇局长:
您好!2023年9月份向您与丹徒区农村局局长同时邮寄过挂号信,来信举报2020年至今丹徒区上党镇农村建房存在未批先建的事实,现在举报丹徒区农村局对收到的举报与投诉不管不问,消极不作为的乱象,请求镇江市农村局督促丹徒区农村局依法履行职责,立案查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镇江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23年11月份起,在全镇江市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不规范问题。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2.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3.逐利执法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
4.执法粗暴问题。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5.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6.执法不作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上党镇有多个村民在2023年08月20 日已经向镇江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提交投诉举报材料,举报上党镇从2020年5月份到2023年未批先建的建房户21户,举报名单里面有队长、村干部、镇干部、区干部,有党员干部,违法建房户中有本地户口与城镇户口,好多人根本就没有资质享受农村宅基地而在农村非法建房,后续又通过挂号信件邮寄镇江市农村局与丹徒区农村局局长收并要求立案查处,2023年12月份,举报4个月,举报人找过丹徒区农业局执法大队刘大,刘大首先说:”欢迎群众积极举报,我单位会秉公执法,一视同仁”,时经6个月找刘大问立案查处情况,刘大说单位事情多暂时没空查处,2024年3月7日,时过8个月,举报人又去找刘大要求立案查处,刘大说:”我也没办法,我也找过领导,领导说未批先建农户太多了,暂时不立案查处”,刘大又说:”我单位2023年10月份去上党五塘一个农民家,非法建房400多平方别墅,什么手续没有,我们去现场只是拆除了一个院子的墙角,表示我单位来现场执法过了,而造价近200万别墅真的难以执法拆除,那样农民的损失太大了,铜涵村一个农民2023年6份非法建设,我们经过调查是危房改造,手续也没有,目前也没有立案查处”。截止今日,丹徒区农业农村局没有依法深入一线实际调查核实被举报未批先建的事实,其实就是故意视而不见,不管不问,就是充当非法建设的保护伞的角色,是一种故意不立案查处的渎职行为,2023年8月份开始至今,丹徒区农村局与当地村委会对举报人反映持续建设的违章建筑,至今未去现场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工或者阻止施工,这个现象就是在故意保护非法建设,这种保护伞就是刻意助长非法建设的歪风气,由于丹徒区农业局长期的不作为造成了上党镇农村建房未批先建泛滥成灾,这种消极不作为就是滥用权力,玩忽职守与徇私舞弊.2023年10月份,老镇荣公路距离上党镇人民政府西300米又有二户未批先建,目前已经完工,感觉上党镇农民建房真的就是法律督促盲区无人监管一样.请镇江市农村局督促丹徒区农村局对原先收到的举报21户名单依法立案查处,还百姓一个公平与公正,还法律一尊严,确保镇江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与省政府的文件内容执行到位,为确保国务院、江苏省人民政府、镇江市人民政府的政令畅通,对丹徒区农村局在农村执法中多年持续存在人情案、关系案、选择性执法、对群众举报事实存在的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敷衍等问题必须依据国务院精神清理整治到位,不然会造成社会更不稳定。今天就不公示邮寄给镇江市农村局与丹徒区农村局挂号信的回执了,也不公示被举报人名单了.以上举报内容属实,内容不属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责任.你单位收到的举报挂号信中有举报人名字与电话号码,可以联系核实.举报全部是事实,虚假愿意承担法律后果责任.首先应该从你单位内部自查自纠,清查人情案,关系案,选择性执法,依法执行国务院与省政府的整治文件精神,坚决取缔非法建设的保护伞.保持国务院文件保持畅通无阻并执行到位.而选择性执法,人情案,关系案就是无视、冷漠、践踏国家法律,国务院决策
[ 本帖最后由 JSAB00 于 2024-3-14 09: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