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花园3区物业说拖欠供电局电费,现公共路灯全部停电,已经1个月不亮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物业属于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如是因为亏损造成供电欠费,应当通过正当途径积极催收,或者无能力收费也可以采取与社区沟通成立业委会或者协商退场的方式解决,望住建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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