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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职工年度内门诊统筹待遇如下表:
人员类别 | 在职人员 | 退休人员 |
门诊起付标准 | 800元 | 500元 |
报销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 | 在职统筹支付60%,退休统筹支付65% |
二级及其他三级 | 在职统筹支付75%,退休统筹支付80% |
基层医疗机构 | 统筹支付90%,个人支付10% |
其他一级机构 | 统筹支付80%,个人支付20% |
医保目录内报销限额 | 1万元 注:超封顶线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
如您仍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镇江医保服务热线0511-12393咨询,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