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快捷导航

精彩推荐:MY0511客户端下载

    • 中信银行镇江分行

    • 公益体彩 乐善人生

    • 天然石材·人造石

    » 梦溪论坛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镇江市城管局 » 《关于镇江市京口区江大广场高压线下违建商铺拒不拆除、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镇江市城管局  >  《关于镇江市京口区江大广场高压线下违建商铺拒不拆除、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查看: 844  回复: 6
    《关于镇江市京口区江大广场高压线下违建商铺拒不拆除、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查看: 844  回复: 6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6-7-6
    •  
    《关于镇江市京口区江大广场高压线下违建商铺拒不拆除、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关于镇江市京口区江大广场高压线下违建商铺拒不拆除、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及多环节监管失职的实名举

        现就镇江市京口区江大广场(学府商业中心广场)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法搭建经营性商铺,地处江苏大学周边人流密集区域,已构成重大电力安全与公共安全生产隐患;该违建已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认定并责令限期拆除,却逾期拒不整改,同时存在行政答复前后矛盾、违规核发经营证照等多环节监管履职缺位问题一事,进行实名举报。本人承诺举报内容全部属实,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报事项概述
    本次举报涉及两处位于镇江市京口区江苏大学东风步行街北侧平安关爱广场的经营性建筑,分别为罗森便利店(蓝色外立面)、塔斯汀汉堡店(红色外立面)。两处建筑于 2026 年 2 月私自搭建,未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同年 4 月 26 日被象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正式认定为违法建设并下达限期拆除告知书,但截至 2026 年 7 月,两处建筑不仅未被拆除,反而完成装修、违规办理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持续对外营业。建筑紧邻 10kV 高压电线杆,处于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二、具体违法事实与情况说明
    (一)违法建设认定清晰,执法文书拒不执行
    两处商铺为集装箱改造的全封闭固定钢结构建筑,地面硬化固定,外接水电与空调设施,属于永久性经营性构筑物,自 2026 年 2 月搭建起,全程未公示规划审批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026 年 4 月 26 日,象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正式出具《告知书》,明确认定该处 40 平方米建筑为私自搭建的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条规定,要求 3 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法强制拆除。
    截至 2026 年 7 月 7 日,距拆除告知书下达已超两个半月,两处违建未做任何拆除整改,反而完成全部装修并正式营业,执法文书形同空文,违法状态持续扩大。
    (二)高压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突出
    两处商铺紧邻10kV 东风 6 号线 16 号高压电线杆,完全处于 10 千伏架空电力线路边线向外 5 米的法定保护区范围内。建筑主体为导电铁皮结构,店内布设电器设备、存放食品物料,面向大学生与周边居民营业,日常人流量大。
    当前正值夏季用电高峰,高压线路负载高,遇大风、雷雨、雷击天气,极易引发线路短路、触电、火灾事故,直接威胁店内从业人员、消费群众及周边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属于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三)行政答复前后矛盾,定性与事实严重不符
    本人此前通过镇江 12345 政务热线实名举报该违建问题,象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通过短信答复,称该处为 “改造中的平安关爱广场”,建筑为 “可移动式棚亭”,用于公益宣传与特殊人群就业帮扶,不属于违建。
    该答复与 4 月 26 日盖有公章的正式拆除告知书定性完全相反,且与现场事实严重不符:两处建筑为固定钢结构、长期连锁商业经营,并非可随时移动的临时设施;以罗森、塔斯汀品牌对外盈利经营,并非纯公益场所。同一执法主体对同一建筑作出完全相反的认定,涉嫌选择性执法、行政不作为,严重损害行政执法公信力。
    (四)违法建筑违规核发经营证照,纵容隐患长期存在
    经本人核实,两处违建商铺目前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以违法建筑作为经营场所取得合法经营资质。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与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规定,经营场所应当具备合法产权与规划手续,违法建筑不得作为经营场所核发证照。相关审批部门未核查场所合法性,违规向违建商铺核发经营许可,客观上纵容了违法建设与安全隐患的持续存在。
    三、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进行建设的,限期拆除,逾期不拆可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第十五条:10 千伏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 5 米,保护区内禁止修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员密集经营场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禁存在重大触电、火灾安全隐患。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申请经营许可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场所使用证明,违法建筑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四、举报诉求
    依法拆除违建,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按照 4 月 26 日《告知书》的认定与要求,对两处违法建设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彻底清除高压线下重大安全隐患,恢复广场公共区域原貌。
    核查证照问题,纠正违规审批:对两处商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进行核查,因经营场所属于违法建筑,依法撤销违规核发的经营许可,责令商铺立即停业。
    调查执法问题,追究履职责任:调查象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下达拆除告知书后逾期不执行、12345 答复与正式文书定性矛盾的问题,核查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徇私纵容等情形,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书面反馈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将本次举报的核查情况、处置措施、处理结果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答复举报人,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附件证据清单
    两处商铺现场全景、门头、内部营业实拍照片
    10kV 东风 6 号线 16 号高压电线杆标识特写照片
    象山街道 2026 年 4 月 26 日《告知书》原件照片
    镇江 12345 平台 2026 年 6 月 24 日答复短信完整截图
    商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相关佐证材料
    最后几句

    我是普通市民,本来不想管闲事。但我每次看到那些排队的大学生,头上就是高压线,心里就发紧。他们都是年轻人,是别人家的孩子。万一出事,就是多少个家庭的灭顶之灾。

    这封信同时寄给你们多个部门,就是想请你们谁都别推。规划局要管,应急局要管,市场监管局要管,供电公司要管,街道更要管。一起管,这事才能解决。

    我实名举报,下面是我的真实信息,愿为每一个字负法律责任。如果这次还是没人管,我会往省里报、往纪委报、往媒体报。我会一直盯到底。

    请你们用行动告诉我:人命关天的事,政府是管的。









    回帖推荐

    市城管局 于 2026-7-14 16:01 发表      查看完整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帖中反映的问题为属地区政府管理,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告,建议您直接咨询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政府,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2026-7-10 11:52 1楼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4-7-12
    •  
    2026-7-10 14:01 2楼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6-7-6
    •  

    本人:曲加海     电话13914572333




    2026-7-10 18:33 3楼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6-7-6
    •  

    本人不认可象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本次答复,具体异议如下:

    1. 现场为固定式钢结构建筑,绝非“可移动式棚亭”,属于依法需办理规划审批的建构筑物,答复定性与现场事实严重不符。

    2. 该建筑实际入驻罗森便利店、塔斯汀汉堡等商业经营主体,并非所谓公益宣传、特殊人群就业帮扶的公益性场所,存在以公益名义掩盖商业违建的问题。

    3. 该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即开工建设,“建成后再办经营备案”属于本末倒置;食品经营备案是经营类手续,不能替代法定的建设规划审批,建设程序明显违法。

    4. 本次答复仅采信物业单方陈述,未核查官方规划审批文件、未实地核实真实建设用途,调查流于形式,未履行执法核查职责。

    请重新依法核查该建筑的合法建设手续,确认违建性质并依规处置,将正式查处结果书面告知本人。




    2026-7-10 19:02 4楼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2-5-11
    •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帖中反映的问题为属地区政府管理,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告,建议您直接咨询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政府,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2026-7-14 16:01 5楼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6-7-6
    •  

    市城管局您好,我不认可仅转属地京口政府的答复,理由两点:

    1.象山街道4月26日盖章文书明确此处40㎡钢结构是违建,限期拆除;7月又改口说是公益可移动棚亭,两份官方答复完全矛盾,属地自己说法都无法统一,单独交给属地处理无法公正解决;

    2.该违建位于10kV高压线保护区,铁皮商铺有触电火灾重大安全隐患,还违规办理营业执照营业,属于市级城管统筹监管的违法建设+公共安全双重问题,市级主管部门不能简单分流甩给街道。
    恳请市城管局出面督办,督促街道落实拆违告知书要求拆除违建,联合市监局核查违规发证问题,并书面回复处置进展,恳求政府能够尽快解决这个安全隐患问题。




    2026-7-15 04:23 6楼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6-7-6
    •  

    这是12345给我的回复内容




















    2026-7-15 04:27 7楼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快速回复主题
    您目前还是游客,请 登录注册
    您目前是游客,本帖已被系统设置了自动关闭,不可回复!

    0/5000字

     
    < >
     
    Powered by Discuz! X 2 0.064014 s 清除 Cookies - 镇江网友之家 - 手机版
    论坛导航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