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必须在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并且实际居住。这一要求在《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镇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均有明确表述,京口区、润州区等区域也严格执行这一规定。
不同类型房产在入学申请上有不同的注意事项:
1. 二手房:自2023年起,虽然2025年政策未重申,但建议二手房购房者在招生报名前一年就办理好产权证,并完成全家户口迁入和实际居住。部分热点学校仍执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办法”,同一住所学位使用结束前,后续家庭无法使用该学位。
2. 期房:若尚未取得产权证,可凭购房合同和全款发票报名,但需承诺不撤销合同,并在必要时将户籍迁至期房对应社区集体户。具体操作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3. 核心原则:产权证与户口簿登记地址必须一致,且实际居住。“房户一致”的家庭在入学排序中会优先保障。
实际操作中,家长们还需注意:
- 时间规划:务必提前规划房产交易和产权办理,确保在5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手续。
- 材料准备: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具体清单可通过“镇江市义务教育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查询。
- 特殊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住房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同样需在5月31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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