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副院长你们好!

202581日丹徒区法院院长接待日,我们三户走访进了接待室:

我们三户王南华13004361688、王怀庆、赵明青与上党镇人民政府2013年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上党政府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不能实现合同约定目的的,擅自变更合同约定地点,将合同约定之外的北汽安置房强制履行,而合同约定的是在拆迁改造项目建设的商品房,突然变更成了北汽安置房,申诉人不服诉讼法院,法院根本不审理合同变更后的房屋损失,也没有审理房屋实体存在那么多的瑕疵,竟然成了一案结多案生的现状,拆迁至今13年了拿不到房子,居无定所,法院与政府如此心安理得,从来不考虑百姓的安居乐业。从20245月份,我们电话镇江和泰拆迁事务所电话,听说房屋产权6月份可以办理了,我们三家就不断上门找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先解决部分房子入住,也多次去过一审法院院长接待日,一审院长也联系过上党政府与我们约定解决问题,但是至党政府没有虽然答应让我们准备好选房证尽快帮我们联系拆迁事务所,但是至今还是没有一个处理,我们当面交谈时,所提出的合理要求,上党政府答复:“上党政府没有权限解决你们的诉求,唯一办法就是等法院判决,上党政府会尊重法院的判决,法院如何判决,上党政府如何执行”。申诉人不服,依据《民法典》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平等受法律保护的规定,20253月份,我们又诉讼丹徒区一审法院,要求解决房屋存在5个实体问题,至今没有判决结果。

《党的群众纪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增强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与利益;在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和帮助;保护和捍卫人民群众的利益,同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我们向镇江人大提交30几封信件要求对法院系统进行公正审判进行监督,“信件转到镇江中院请耐心等待”问题杏无音讯。

20224月份,我们去镇江市中级法院院长信访接待日信访,有一次王正兴庭长接待了我们三户,王庭长语重心长的对我们三家说:“你们可以拿着自己生效的判决书,去你们当地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让执行局联系当地信访局再联系上党政府约定,上党镇人民政府是人民政府,会考虑百姓的安居乐业的,多个部门联合是可以解决你们的实际问题的”。之后,我们三家拿着各自的生效判决书找一审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一审执行局称我们的判决主文中没有判决房屋实体问题而无法申请执行,执行局让我们自己向上党政府索要,就这个不断的一审二审信访,向上党政府催要房屋,没人理睬。

鉴于目前现状,从202581日起,我们三家决定只能向法院索要我们的房子,理由是上党政府自己的原因不能实现合同约定目的,造成我们合同约定的房屋至今无法建设,而一审二审法院生效判决书也支持上党政府违反合同约定将合同约定之外的北汽安置房安置我们三户,那么法院就有责任有义务对我们三户高度负责,包括交付的北汽安置房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对于房屋存在的实体问题一并帮我们解决,上党政府如果不能解决的房屋实体问题,法院就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失,因为一审二审法院下达判决书就已经挑起了这个重任,愿意为上党政府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目的而保驾扩航,我们三家各自合同约定为什么得不到法律保护,我们各自花费2万多诉讼费,法院不能解决我们的房屋实体,这是什么道理?我们房屋被拆迁13年了,虽然长期受到憋屈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找不到讲道理说理的地方。法院是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院不很好的维护公正与正义,只会将矛盾更加激化,对社会制造更多的不稳定因素。请求中院领导好好核实一下,我们三户从20214月份之后,一审、二审、省高院、第三巡回法庭走访多少次记录?从来没有处理及回复结果。诉讼9年了,程序长期空转,不解决实体,并造成当今的一案结多案生的局面,退休法官换了一批又一批,真的将我们房屋实体留给我们有能力的子孙后代处理吗?



[ 本帖最后由 平平淡淡是福 于 2025-8-3 16:5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