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物业限制出入、非法拦车违法吗?
小区物业违反《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业主进出小区、采取拦车方式催交费用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是由政府哪个部门处理?
若是贵部门(住建)处理,那么贵部门有哪些监管、制止措施?这种违法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若不是贵部门的职责,能否告知是哪个部门的职责?
您好,《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没有您所说的相关规定。经了解,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已经明确,类似行为涉嫌违反《江苏省价格条例》等相关规定,构成强制收费,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七)限制业主进出小区、入户、使用电梯;(九)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公共服务费;
其中有关第(九)项的规定,司法解释、省内省外法院判例及行政处罚案例、有关专家的解读,其中“等”字是外括的,包括拦车催费等行为,难道作为物业监管部门的专业人士,就不懂这些吗?
早就意料你们会用外交词令,哈哈哈!是什么担当?是什么政绩观?怕、怕、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