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种病,前一家医院建议全麻手术,换到另一家三甲医院,几元药吃完,人就恢复了。
女孩姓朱,25岁,因为私处肿痛到南京明基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给出的诊断是前庭大腺脓肿。
院方认为感染情况需要处理,建议她住院,在全麻下做造口引流手术,家属随后交了3000元押金。
3000元是住院押金,并非手术结算费用,这两个数不能混在一起说,可家属面对住院、全麻和手术,心里有了顾虑。
一家人商量后,带着女孩去了另一家三甲医院,希望再听一次诊断意见。
第二家医院没有安排手术,医生开了消炎药,药费只有几元,女孩按要求用药,后来恢复了。
几元药治好了,前一次建议就错了吗?
这个问题不能只拿药费判断,前庭大腺脓肿有药物治疗,也有手术处理,选哪一种,要看就诊时的检查、病情和医生记录。
可两家医院给出的办法相差太大,一个要住院全麻,一个开药回家,这个差别需要院方用病历和检查结果说明。
在我看来,大家盯住的不是3000元和几元之间差了多少钱,而是那台手术当时有没有足够的依据。
全麻有风险,手术会留下伤口,病人还是一名25岁的年轻女性,医生提出方案时,更该把原因、风险和其他办法一项项告诉家属。
假如当时病情已经达到手术条件,医院可以拿出检查记录说明,家属也能知道医生为何这样安排。
假如药物治疗可以先试,医生同样该把这个选择告诉病人,让病人在知道利弊后作决定。
有人说,以后去医院要多问一家,这话有现实原因,因为病人不懂医学,只能靠医生解释,也需要一次完整的知情选择。
也有人说,医院有三甲资质,病人依旧要问明白,全麻为了什么,手术解决什么,先吃药行不行,回家后出现什么情况要复诊。
这些问题不是和医生较劲,而是关系到病人要不要躺上手术台,家属问一句,医生答一句,双方心里都能有数。
这件事还要分清一个地方,女孩后来吃药恢复,说明第二套治疗对她起了作用,却不能单靠结果倒推第一次诊疗过程。
核查的重点应当放在当时的病历、检查结果、手术指征和沟通记录上,再判断南京明基医院的建议是否合适。
医院挣钱要靠诊疗,病人进医院是为了治病,两边都绕不开信任,医生多讲几句依据,病人就少一分害怕。
我认为,严查不是先给医院定错,而是把3000元押金、全麻手术建议和几元药治愈之间的疑问查明白,该说明就说明,该担责就担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