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一个叫颜军的男人病重时写了遗嘱,把上海价值一千多万的房子给了爸妈,把老家几百万的房子给了姐姐,只留给儿子四十万,给妻子穆琳一辆旧车。穆琳特别生气,带着孩子搬走,死活不让公婆见孙子,后来公婆告上法庭,法院判了穆琳赢。

颜军是四川小地方出来的,在上海金融公司做到副总,穆琳是本地女博士,在外企当高管,两人谈了五年恋爱才结婚。外人觉得他们挺配,实际日子过得乱七八糟,主要因为婆媳闹矛盾。结婚前颜军答应不让爸妈住一起,婚后很快就从老家接来二老。

穆琳喜欢精细的生活,公婆有老惯,吃饭睡觉带孩子想法全不对付。颜军写遗嘱时算得清楚,那上海房子是他婚前挣的,法律上是他的私人财产,想给谁都行。他觉得给爸妈等于间接给儿子,因为穆琳管孩子钱,万一她再婚钱就没了,就这么防着妻子。


结果这份遗嘱把自家爸妈和小家彻底分开。

法律上遗嘱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来,有规定必须给没能力养自己又没生活来源的人留点必要份额。上海静安和普陀法院以前判过类似案,丈夫全留给别人没给小孩,法院先从遗产抠出孩子吃喝上学医疗的钱,剩下才按遗嘱分。

颜军给了儿子四十万,看起来有份,但跟上海一千万房产和老家几百万比,这点钱够不够男孩在市区从小长到大,全家开销都不知道,穆琳要真打官司,从这点上能争一争。房产是颜军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的,所以他能这么分。穆琳是丧偶妈妈,不是没结婚的,她和颜军是合法夫妻。

公婆告穆琳要看孙子,徐汇法院没让成。穆琳说她坐月子时公婆没帮忙,祖孙没感情,孩子不喜欢见他们,硬见对小孩不好,法院信了这话。其他地方案子不一样,最高法2024年西安一个老头儿子没了告儿媳要见孙子,法院判每月见一次,每次最多两小时。

山东莒南和广西南宁也判允许祖父母见孙子,理由是祖孙亲属关系还在,不因爸妈走掉就没,孩子多点关爱也好。

上海这案不一样,就看祖孙真有感情没,见面对孩子好不好。颜军一家把穆琳当外人,公婆没好好陪孩子,遗嘱还把母子俩晾一边,这时候要见孙子,法院就不支持。颜军四十多岁孩子还小,早结婚孩子也不大。


要是直接留给小孩,由妻子和爸妈一起管也行。

穆琳开了那辆旧车,带着幼儿自己过,公婆想抚养孩子她不给。孩子长大可能恨爸那边亲戚,不用吗教。

财产留给爸妈姐姐,穆琳就该让公婆养孩子,自己再婚再生一个过日子。

遗嘱里放着出轨啥的,但穆琳没那事儿。

正确分法是遗产留够爸妈养老,给姐姐点现金,大头给妻儿,房子写死给儿子,妻子不能随便卖。


颜军辛苦挣的,不能便宜别人。这案法院按孩子利益判,遗产先保小孩,探视看实际情况。穆琳搬走后,公婆见不着孙子,颜军遗嘱反倒帮了穆琳挡住公婆。

以前颜军答应的事没做到,爸妈来住闹矛盾,遗嘱又这么分,穆琳气得对簿公堂。上海房价高,四十万在市区养孩子到成年,教育医疗生活全算,够不够真说不准,穆琳有空间争必留份。

公婆败诉,主因祖孙没感情基础,公婆没尽责。其他案支持探视,是因为祖父母平时有联系,符合孩子最大好处。颜军凤凰男拼到上海,婚前财产自己说了算,但法律限必留份,保障小孩。

穆琳博士高管,本地人,日子精致,公婆传统,住一起天天别扭。颜军病床上防妻子,等于切断祖孙可能,结果法院用孩子利益原则,穆琳就站稳了。孩子小,穆琳一人拉扯,开了破车,上法庭,这日子不好过。

公婆想见孙子,法院看证据,穆琳月子没人帮,感情薄,就驳了。

要是公婆早点出力,兴许不一样。遗嘱自由有底限,未成年小孩不能全不管,四十万在上海杯水车薪。颜军老家房子给姐,姐弟有情,但儿子是直系,的优先保。


穆琳再婚想法别人提,但她没那么干。现在她守着孩子,公婆进不来。

法院判遗产执行,得扣必留,探视权看案情。这事儿前后连着,颜军遗嘱一出,穆琳搬家不让见,法庭上穆琳赢两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