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代亲戚咨询。个人目前有两套房产在手,其中一套全款付清,另一套曾用过公积金贷款并在2010年还清。单位及个人公积金每月缴纳1370元,现需购买第三套房(二手房)。请问:
1、根据认贷不认房政策,这算不算是第三套房?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2、如果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最高可以贷款多少?
3、公积金账户里有五万多,可以用于支付首付房款吗?或是购房后才能取出?
恳请给予回复,谢谢!

[ 本帖最后由 小曼 于 16-3-28 09:5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