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钱先生反映3月15日他和对象在桔子酒店(南京南站南广场站前中心酒店)房间休息时,酒店工作人员突然从外面打开了房间窗户,事前没有通知,侵犯了他们的隐私。

3月17日,经过相关部门协调,钱先生要求酒店作书面盖章道歉并赔偿4000元。但酒店不同意书面盖章道歉,还要他签订一份协议。“协议里要求我放弃投诉、诉讼等权利,我没接受。”

钱先生告诉记者,到3月18日,桔子酒店态度转变,只同意退一晚房费。

24日,九派新闻记者联系上当事人钱先生,其称,自己的诉求始终是酒店正式道歉,加盖公章,承认管理失职,并合理赔偿,并且自己不接受上述酒店要求“放弃投诉、诉讼等权利”的协议,但目前,酒店并未给自己最新方案。

涉事酒店店长夏先生告诉记者,此事是因维修员工未按标准维修流程引发。其称,当时该员工是前往另一客房维修,途中看到钱先生入住客房窗户的防盗链出现问题,便前去维修,误将窗户打开,未按标准流程确认是否有客人入住后再维修。

夏先生称,事发后一直在与客人积极沟通,并第一时间道歉并协商赔偿事宜,目前也还在与客人协商,就在道歉信上加盖公章一事,也正在与客人沟通。针对上述报道中提到的,协议要求客人放弃投诉、诉讼等权利一事,其称,签了和解协议后,客人是保留继续对酒店投诉、起诉以及发声的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