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的领导:您好!我是环山路融创滴翠园的业主,2020年购房后房屋一直未入住。滴翠园的物业打电话催缴物业费,工作人员说,物业费1.48元/平方打七折,公共能耗费0.8元/平方不打折,车位管理费60元/月不打折(全款购买的车位)。我未入住,公共能耗为何要全额缴纳?车位未使用,又为何要缴纳车位管理费?请问是否符合目前镇江市的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 本帖最后由 一江春水向东 于 2025-7-24 22:3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