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以及2018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之规定,现对镇江硅源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锂电池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锂电池硅碳负极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青龙山路113号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龙山基地一期碳管生产装置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由镇江硅源新能材料有限公司租赁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龙山路113号厂区内一期碳管制备装置区建构筑物等进行建设,在不改变原来建构筑物功能、防火等级及布局基础上进行改造,购置制备器、预热器、除磁机及包装机等国产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锂电池硅碳负极材料2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链接:附件: 硅源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zip (2025-3-31 13:39, 4.34 M)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2

公众亦可前往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对象主要是建设项目周边的群众及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或单位,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文中网络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写信等其他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束工;
联系电话:13951622118;
电子邮箱:314504902@qq.com
建设单位:镇江硅源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文;
联系电话:1309318558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