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余先生称江西南昌一家民营医院在未告知他们的情况下,于6月10日给他未成年的女儿做了流产手术。余先生表示,手术协议书、麻醉协议书上的签字人他们根本就不认识。

事发医院工作人员称,手术前余先生女儿告知医生她已经参加工作。


今天(7月22日),江西省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称:

经调查核实,该医院及相关医务人员存在未按规定履行知情同意告知义务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下一步,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医疗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来源:南方都市报微信公众号、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