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镇江市美的城二区该编号5‑3电梯,根据轿厢内维保公示牌,最近一次维保记录为8月6日,根据规定8月21日进行维保,水印相机照片记录日期8月30日已超出规范要求。15日一次半月维保周期,未按时开展维保工作,电梯故障频发,中间户电梯8月20日损坏修复后到8月30日再次损坏。存在严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请求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到场核查,核实维保真实性,依法责令物业及维保单位立即整改,按规范落实半月维保,并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置。现场证据照片已用水印相机固定留存。

补充说明:依据《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电梯必须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未按期维保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