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来自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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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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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理上网来 于 2025-10-3 11:19 发表
楼主,你先证明4000Bq/公斤“是我国对农用地要求的270倍”后,或者你拿出我国农用地要求里面的Bq要求指标,我再来好吗?
根据生态环境部《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的相关标准,农用地Cs的放射性上限是0.0148 Bq/g,折14.8 Bq/kg,按老倭目前实际执行的4000 Bq/kg的标准,就是270倍。如果按二类建设用地,也就是公共设施用地来算,是43.2 Bq/kg,老倭的标准也达到了92.60倍于我国国家标准水平。另外一个小知识,日本排放核污水的执行标准是10000 Bq/kg,但实际上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要求不能高于200 Bq/kg。
楼主,你先证明4000Bq/公斤“是我国对农用地要求的270倍”后,或者你拿出我国农用地要求里面的Bq要求指标,我再来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