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做好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工作,根据《镇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现向全市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规划2027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

二、征集范围

根据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突出新兴领域、重点领域征集建议。同时,也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上位法的修改、废止情况,就我市已经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

三、征集要求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关注民生,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联合提出。凡单位提出的,应当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立项建议书,内容包括:法规名称、立法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法律依据等,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初稿。以公民个人名义报送的可以只提出法规项目名称和立法目的。

四、联系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镇江市南徐大道682号楼,邮编:212050

  联系电话89666806 真:85032180

  电子邮箱:zjrdfgw@126.com

五、截止时间

本次立法建议项目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26910日。

对于各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编制2027-2031年立法规划2027年立法计划开展立法活动的重要依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