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江市城市管理局、镇江市农业农村局、镇江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江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的通知》(镇发改能源发〔2024〕287号),针对户用光伏,依托斜坡搭建的,组件方阵与安装屋面垂直高度不应超过30cm;依托平面结构建设的,组件安装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1.5m。针对工商业及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其相应高度分别为30cm与2.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