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强化检察监督,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为“贵州省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

小学保安李老棍2024年4月至6月期间,其趁女学生外出或玩闹时,以怀疑学生偷藏门卫室物品等为由,多次在学校保安室、校园门口等处对多名女学生实施摸胸部、臀部等猥亵行为。

2025年8月,经贵州省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李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