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威信县麟凤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消息,麟凤镇人民政府13日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网传麟凤镇一村民家中办理丧事现场,有人穿着带有“警察”字样的雨衣参与。经核实:系2025年5月5日,麟凤镇龙塘村村民左某某为其祖母办丧事,因当天雨势较大,遂从本村村民黄某某家借了20件网上购买的印有“警察”字样的雨衣。
目前,公安机关已以涉嫌“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进行立案查处。


其中一名商家表示每件制服85元,但要求“收货地址需要是(公安)单位的”“或者发下证件,要确认你是单位的”。还有商家则称不需要任何凭证,“交钱后可以直接发货,保证衣服和单位是一样的”。另一名商家则给记者发来印有“警察”字样的黑色雨衣图片,表示150元一套,要求在微信转账。
记者注意到,《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