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反映,广州交警近日查获一名涉嫌酒驾女子,其自称是**并试图抗拒执法。 该网友提供的视频显示,当事女子被多名交管人员围在警车旁。女子突然大喊道:“**可以喝酒!”一名交管人员接话:“可以喝酒,不可以(酒后)开车!”但该女子仍然坚持说“可以”。

6月20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广州市天河区常务委员会了解到,涉事女子王某因涉嫌违法已被处理,具体处理内容已发布在官网。
红星新闻记者在天河人大信息网看到,6月20日下午,广州市天河区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法,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代表王某被责令辞去代表职务。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某的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代表资格终止。
该女子若确为**,看到交警设卡查酒驾,第一反应不是积极配合,而是试图掩盖并企图逃跑,在被抓后还妄图以**身份寻求庇护,并高喊“**可以喝酒”,这不仅违背法律,更亵渎了人民赋予的职责。**可以喝酒吗?一般情况下,当然可以。但是,身为**,绝不是什么酒都能喝的。
在工作日夜晚喝酒,该女子参加的是什么酒局,我们暂且不得而知。如果是违规酒甚至腐败酒,理当严查。这个意义上,该女子自称**并高喊“**可以喝酒”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不是什么酒都能喝,至于酒后开车更是不可以。该女子在执法现场如此做派,是酒后失态,更是特权思想作祟。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就是一视同仁。“**可以喝酒”般醉人醉语,暴露出根深蒂固的特权意识。从“我爸是李刚”到“**可以喝酒”,类似叫嚣一次次挑战公众底线,法治社会的进步则正是靠严格执法推动。酒驾就是酒驾,任何身份都不是免责金牌,谁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