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娃哈哈百亿遗产争夺首战在香港打响。当日下午,腾讯新闻《潜望》曾从核心人士处独家获悉,根据此案判决,被告方宗馥莉败诉。此次香港三名原告诉讼目的,旨在保全在汇丰银行账户内资产,截至2024年5月,高院文件显示宗馥莉已经从该账户转走110万美元。
在律师看来,这场官司是娃哈哈百亿遗产争夺战的开始,而不是终点。早在2024年12月,三位自称为宗馥莉“同父异母的弟妹”,将娃哈哈现任掌门人——宗庆后之女宗馥莉告上法庭,要求对汇丰银行账户资产保全。三位原告同时也向香港高院申请了临时禁止令。腾讯新闻《潜望》获悉的香港高院的这份起诉书显示,三位原告分别是Jacky Zong、Jessie Zong 和 Jerry Zong,被告则为娃哈哈集团当前掌门人宗馥莉及jianhao ventures limited公司。

除此之外,三名原告还要求宗馥莉告知上述账户的最新余额,并提供回溯自2024年2月2日以来的“资产、收入和支出变动情况的完整记录”。

当天下午4点,位于金钟道的香港高院大楼里,律师领取到该案包含这个决定的判决书。

随后,香港高院在官网刊出了完整版的判决书。高院判定该账户为三名原告享有的账户,宗馥莉不得从该汇丰银行账户中提取或转移任何资产,且也不能以该资产做任何抵押,并且需要交代该账户的详情,包括资产去处等,该禁令持续有效至杭州的诉讼案件最终判决为止。

判决书显示,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汇丰银行账户持有的净资产1,799,062,412.25美元(约18亿美元),主要包括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资产以及部分现金和定期存款。

一位看完该高院公布的完整版判决书的香港律师对腾讯新闻《潜望》表示,判决书中的核心内容在于,原告认为该账户为信托标的资产,而宗馥莉方则认为信托根本没有成立,因此并不存在信托标的资产——对此,原告方则认为被告未按之前协议和要求去设立信托,才导致现在信托未成立:这是该诉讼的核心点。

该律师还表示,按照香港司法流程,宗馥莉方可在28日内提起上诉,若是宗馥莉方继续输了官司的话,随后可申请再诉到终审法院。

在判决书中,原告方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提交了三份重要的证据,这些证据也是香港高院此次做出判决“宗馥莉输的关键信息”,详情如下:

2024年1月:
宗庆后手写的一份文件指示,要求郭虹赴香港办理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的信托事宜。指示明确,信托需在汇丰银行设立,每人规模为7亿美元;信托性质为 “长期不动本金,仅收取利息”,并需按香港法律签订合同且经香港公证处公证;受益人限定为本人及子孙,与配偶无关,属婚前财产。同时,因汇丰账户美金不足,需将人民币兑换为美金,且优先办理宗继昌、宗婕莉的信托,待美金充足后再为宗继盛办理。



2024年2月2日:
宗庆后与宗馥莉签订《委托书》,核心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宗馥莉代宗庆后持有建浩创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资产,公司登记股东为宗馥莉,宗庆后为唯一董事;二是宗庆后委托宗馥莉作为设立人,分别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设立三个境外信托(合称 “宗氏境外家族信托”),明确了受益人、信托利益性质、资产管理及分配规则等核心条款。





同日,宗馥莉签署中文确认函,同意上述《委托书》内容,并正式成为建浩创投的唯一股东。
同日,宗庆后立下两份签署的遗嘱,其中一份涉及宗庆后特定的离岸资产,但不涵盖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及其资产;另一份涉及宗庆后在中国内地的在岸资产。值得注意的是,遗嘱没有将任何原告或杜女士列为受益人,但将宗馥莉、施女士和宗老母亲王树珍女士等人列为受益人。
2024年2月25日:
宗庆后去世。
2024年3月14日:
宗馥莉与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签订《协议》,再次确认信托设立的核心事宜。
协议明确,信托初始总规模为21亿美元(每人7亿美元),属 “不可撤销的不动本信托”—— 资产继续在汇丰银行(香港)进行固定收益投资,仅分配利息,本金不得动用;信托设立将以私人信托公司(PTC)模式过渡至专业受托人阶段,过渡期内由宗馥莉担任受托人股东,过渡期结束后由受益人指定人士管理,宗馥莉不再参与;同时,协议约定宗馥莉需按要求完成信托设立,不得阻碍资产交付,受益人则需配合遗产继承等手续,不得妨碍遗嘱执行或公司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文件作为原告提交的核心证据,在被告(宗馥莉一方)的辩驳中,除却宗庆后1月手写的指示之外,其他材料的真实性未被质疑。
信托争议爆发:核心分歧与双方辩驳
尽管前期文件对信托设立有明确约定,但此后双方就宗氏境外家族信托的推进产生显著分歧,争议焦点集中在信托资产范围、受托人权限及设立进度等方面。
原告方:指控拖延与态度转变
原告方(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等)称,2024年6月至12月期间,曾多次与宗馥莉沟通信托设立事宜,但对方并未履职。在Jacky于2025年6月16日提交的作为答复誓章的第二份誓章中,原告们首次提出“宗馥莉对原告方家庭怀有‘严重敌意’,并一直在与原告方家庭进行一场系统性的争夺家族资产控制权的斗争,包括争夺娃哈哈集团旗下的10家工厂公司,并以自身利益转移娃哈哈集团的资产。”
2024年12月14日,原告方称,宗馥莉一方发送的电子邮件,表明了宗馥莉的最后态度。文件中列明:
(1) 宗馥莉不承认手写指示的有效性;
(2) 宗馥莉不会同意对信托契约草案做任何进一步修改;
(3) 宗馥莉将继续以适当的速度设立离岸信托;
(4) 宗馥莉没有义务回应大成(注:原告律师)除信托文件内容以外的信息请求;
(5) 如果原告们损害宗馥莉的利益,例如提起诉讼,宗馥莉有权立即停止设立离岸信托。











宗馥莉方:辩解分歧根源与自身权限
针对原告的指控,宗馥莉一方作出回应:
关于 “拖延设立”:宗馥莉表示,其与原告就文件草案条款的讨论是真诚的,并未故意拖延。
关于信托资产范围:她援引与宗庆后签订的《委托书》第3条称,信托资产仅为 “固定本金的利息”,而非本金本身,认为原告错误地将本金纳入信托资产范围。 关于受托人权限:她强调,自己并非单纯的 “受托人”(entrustee),而是对信托文件条款有发言权。依据与原告签订的《协议》第5、6条,在 PTC 过渡阶段,她作为 “受托人的股东”,有权参与信托架构的安排。
宗馥莉称,两派之间的分歧成为讨论和谈判中产生分歧的根源,阻碍了签署设立离岸信托所需的文件。换句话说,宗馥莉是说她并未显示出无意受委托书和协议约束,她并未采取任何行动或不作为(违反协议第7条)来阻止设立离岸信托,而是原告们操之过急(jumping the gun)。






香港法庭文件也提到了原告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宗馥莉提起的另一起诉讼——该起诉以确保原告三人获得每份价值7亿美元共计21亿美元的信托权,他们声称这是他们已故父亲宗庆后承诺为他们设立。腾讯新闻《潜望》此前独家获悉,这个信托实际上并未成功设立。

“不要关注香港(案子),应该关注杭州的案子。”宗馥莉方的代理律师Anthony Siu在电话中如此对腾讯新闻《潜望》表示,然后迅速挂断电话,称不可评论该案。

他所言不虚。腾讯新闻《潜望》了解到,8月1日判决的香港高院的官司并不是娃哈哈百亿遗产大戏的关键部分,更为重要的则是原告们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宗馥莉提起的诉讼。

一位在港为富豪提供信托服务多年的律师对腾讯新闻《潜望》表示,这并不是一个有关信托的案件, 本质上就是一个遗产争夺案。他和Anthony Siu的看法一致,“杭州的遗产争夺案更重要些。”

遗产大战也是律师大战:宗馥莉代理律师曾为周星驰胜利“守住”资产

香港高院的判决公告中首次公布,宗馥莉等方的律师为萧一峰律师行,其创始人为萧一峰。早在开庭之前,腾讯新闻《潜望》曾简短与其沟通。萧一峰为香港本地的知名事务律师,自港大法学院毕业后,于1995年开始在港执业。官网显示,萧一峰列出了自己曾经代理过的部分案件,其中包括代表被告处理“汤臣太平洋”收购案中的刑事诉讼等。

他代理的最知名案件则是“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8000万港元分红案”。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周星驰前女友于文凤起诉周星驰要求分红8000万港元,但是案件最后于2020年11月才开庭,最后于当年12月判决,最后周星驰获胜。当时萧一峰以代理律师身份对外发声称“在该案中,周星驰自始至终都是一个被动的角色。”

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原告资产保全请求,对汇丰银行账户资产(约18亿美元)作出限制。禁止令有效期将持续到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有最终裁决为止,这起涉及巨额资产的家族信托诉讼仍在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