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 这类低速电动四轮车之所以一度泛滥成灾,关键在于相关部门前期监管缺位、管控不及时。一是生产环节监管不到位,大量无资质、不合规的厂家违规生产仿机动车式电动四轮车,产品质量与安全标准难以保证;二是销售环节管控不严,部分城市未对这类车辆的经营销售进行有效限制,导致其在市场上随意流通;三是路面执法管理偏软,对违法上路、违规行驶等行为查处力度不足,未能形成有效震慑。正是由于长期疏于管理,才造成 “老头乐” 在城市道路大量泛滥,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频发、通行秩序混乱,也给后续治理工作带来极大难度。如今再开展严查严控,已购车群众会面临直接经济损失,容易引发矛盾纠纷;但若继续放任不管,“老头乐” 带来的安全隐患将持续存在,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种管与不管都两难的局面,其背后的治理责任与历史遗留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和妥善应对。   一、解决思路(可直接用) 1. 源头严控,杜绝增量严格规范低速电动车生产资质,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生产厂家,从源头禁止违规 “老头乐” 流入市场。 2. 规范销售,堵住流通明确城市及重点区域禁止销售违规低速电动四轮车,加强对电动车销售门店的巡查监管,对违规销售行为依法处罚。 3. 分类处置,消化存量对已上路行驶的 “老头乐” 实行分类管理: ◦ 符合安全标准的,可纳入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限定行驶区域、速度、时段; ◦ 严重不合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引导报废淘汰,可探索给予适当回收补贴或置换优惠,减少群众经济损失。   4. 强化路面执法,规范通行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行为依法查处,逐步规范通行秩序。 5. 完善替代出行,疏堵结合优化公交、微循环小巴、社区接驳车等公共交通服务,满足老年人及特殊群体短途出行需求,从根本上减少对 “老头乐” 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