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士娶盲妻
北宋时期有一位儒生,他的名字叫刘庭式,字德之。他是齐州人,齐州也就是今天山东一带。他考取了进士以后,被派往密州做通判官,当时的大文豪苏东坡正是这里的刺史。苏东坡很赏识、敬重刘庭式的人品。
刘庭式在没有考取进士之前,曾经与本乡的一位民家女子确定了婚姻关系,只是还没有下聘金。
后来,刘庭式考上了进士,做了官,又得到名人的赏识,看来是前程远大,不可限量了。可是那位女子,却在这个时候生了一场大病,结果导致两眼全失明了。女子的父母是种田人,家境贫寒,也就不敢再向刘家提起这门亲事。
朋友中,有人劝刘庭式:“那位女人已经瞎了双眼,你为了自己的前程和未来的幸福,就另行择亲吧。如果你一定要和那家结亲,就娶她的妹妹好了。”
刘庭式回答说:“我当年同她订立婚约时,已经把心许给她了。她现在瞎了眼睛,但是她的心还是好的。我若是违背了当初的心愿,我的心倒是变坏了。再说:人人都会变老的,当妻子年老色衰时,我们也不能更换年轻美貌的女子吧?人得守诚信,自己不能变心。”
就这样,他们二人结了婚。婚后,刘庭式尽量照顾好这位双目失明的妻子,夫妻和睦度日,很是恩爱,先后养育了几个孩子。
苏东坡知道了这个情况后,对刘庭式的行为也深为感佩,说:“刘庭式真是一位情操高尚的人啊!”
刘庭式说未婚妻眼盲心好,我若退婚倒是心坏了。
西方婚约中说:对方无论疾病还是健康,都要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
刘庭式是已经远远超越了这个婚约,因为他当时还没有下聘金,能够守约娶盲妻,真的是令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