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莫名其妙乡下户口登记,新办房产证土地证,只要户口本上的人都分配了面积,导致默认每个人都有房子了?而且公积金就取不了了?这样租房提取还有人可以提吗?这不是每个人都有房子了吗?
是否可以不动产中心开具证明,公积金中心凭次证明进行租房提取呢?
麻烦相关领导看到回复下。谢谢
- 来自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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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2024-4-19
公积金租房提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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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凡职工本人、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单身家庭,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3200元;已婚(含单孩)家庭,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26400元;多孩家庭最高不超过31200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一次提取公积金额度未达到对应家庭情形提取一年最高金额的,可以多次提取。多次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累计,不得超过有效执行期内对应家庭情形提取的一年公积金最高额度。逾期未办理的不累计支付。【举例说明:一年提取一次是指以12个自然月为间隔,如职工是2018年1月租房提取,那下次租房提取的时间为2019年1月以后(含1月份)】。
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每年可办理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提取时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材料,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按一年应支付房租计算。
办理提取业务所需材料如下(均需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
(2)夫妻关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
(3)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本人名下借记卡。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