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监狱一名担任监区副教导员的民警,存在多次疑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履职要求的行为,此前已就相关情况向司法部反映,现也希望让更多群众了解,共同关注司法系统公职人员的作风建设。
一、涉事人员与相关行为事实
涉事人员为江苏某监狱民警,职务是该监狱某监区副教导员。从其相关沟通记录中可看到,近一年多来,该民警多次以陪领导为理由,参与或计划参与他人安排的宴请、休闲活动,甚至多次带领他人前往学府路91号大润发斜对面的“無瀾名仕汇”,具体情况如下:
1. 2025年8月23日:提及陪领导吃饭去,金坛,客户安排,在休息日仍以工作相关名义参与客户组织的宴请,公私界限模糊。
2. 2025年7月:7月11日、13日多次提到因陪领导吃饭陪领导喝酒往返,7月13日还提及前天晚上喝酒差点出事,领导喝瘫掉了,可见宴请中存在过度饮酒的不当情形,且将工作场合异化为酒局应酬。
3. 2025年6月13日:明确表示要找个靠山,不然太难混了,同时提到什么时候能把领导约出来,私底下吃个饭,才算成功,直接体现出其想借私人宴请维系关系、谋求工作便利的想法。
4. 2025年4月29日:提到请领导喝酒,将私人宴请与工作上的攀附关联,违背公职人员履职原则。
5. 2025年1月16日:称晚上陪领导去洗个澡,涉及违规安排或参与休闲活动,超出正常工作交往范畴。
6. 2024年12月10日:计划下午喊领导泡脚,打探一下消息,把休闲活动当作获取工作信息的手段,公私不分问题突出。
7. 此外,该民警还多次带领他人前往学府路91号大润发斜对面的“無瀾名仕汇”,其相关活动安排与公职人员廉洁履职要求存在明显不符。
二、关键疑问与对作风建设的思考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明确覆盖所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司法警察作为司法系统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法治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理应以更高标准遵守廉洁纪律,这既是对自身职业的要求,也是群众对司法系统的期待。
那么,司法警察是否能置身于中央八项规定的管理范围之外?上述疑似频繁违规的行为,包括多次前往特定休闲场所的安排,若属实,是否与司法系统公职人员应有的作风形象相符?这些情况不仅关乎单个民警的职业操守,更影响着群众对司法系统公信力的认知。
三、诉求与期望
此前已就上述情况向司法部等相关部门反映,如今公开这些信息,并非为了刻意追责,而是希望更多人关注司法系统的作风建设,也盼相关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能持续重视此类情况,对涉事人员的相关行为(包括多次前往“無瀾名仕汇”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若核查发现确实存在违规行为,能依规依纪处理,切实维护司法系统公职人员队伍的廉洁性,捍卫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性,让群众对司法系统的公平公正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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