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冷某与颜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出具民事调解书,明确约定冷某依法享有定期探视婚生女毛毛的法定权利,颜某负有法定配合义务。自离婚以来,冷某始终恪守为人父的责任,每月通过正规银行渠道按时转账足额支付抚养费,每笔款项均清晰备注为女儿毛毛的抚养费,多年来从未拖欠、从未中断,用实际行动履行了对孩子的经济抚养责任。
然而,这份尽责并未换来对等的亲情权利。尽管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已明确界定探视权、下达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颜某依法配合探视,但颜某仍长期刻意阻挠、多方设置障碍,拒不执行法院相关要求。即便冷某多次主动沟通、诚恳协商探视方案,颜某始终拒绝配合任何正常的亲子相见安排,刻意切断冷某与女儿毛毛的联系,致使年仅5岁的毛毛长期缺少父亲陪伴,父女二人无法正常团聚相处。
为维护自身合法探视权、保障女儿健康成长,冷某先后向玄武区妇联、街道办事处、教育局、信访局、检察院等多个部门反映情况。经多部门调查核实,均明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探视权是父母不可剥夺的法定权利,抚养费给付与探视权行使相互独立,抚养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探视;多部门也多次组织调解、督促颜某履约,但颜某始终漠视法律规定、无视行政调解意见,拒不纠正阻碍探视的行为。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不仅是父亲的合法民事权利,更是保障未成年人情感健全、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石。5岁是孩子人格养成、情感建立的关键阶段,父爱陪伴不可或缺。颜某因个人矛盾,在南京玄武区法院已有明确裁判、多部门反复协调的情况下,仍持续人为阻隔父女亲情,既违背公序良俗与伦理常情,也无视司法权威、触碰法律红线,让无辜孩子沦为成人矛盾的牺牲品。
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社会未来。保障探视权,既是维护法律的刚性尊严,也是守护亲情的伦理底线,更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底线守护。一个孩子的成长,不该被成人的恩怨裹挟,更不该因一方的偏执而缺失完整的亲情滋养。
记者了解到,2026年5月11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组织召开家庭教育指导令专项听证会,聚焦探视权履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督促指导。目前,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妇联、街道等多部门正联动发力,积极协调推进矛盾化解,全力推动司法裁判落地、保障未成年人亲情权益。记者将持续跟踪事件进展,关注这场关乎法理、情理与孩子成长的结果走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