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城吾悦广场小区地下车位长期不明液体滴漏、物业拒不维修履职不作为的投诉


涉事物业: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涉事位置:镇江市新城吾悦广场小区负2楼K806产权车位
特别说明:承办单位不要仅以“已收悉、已转办、已办结”等模板化内容闭环结案。请平台依规要求责任单位在问政页面公开详实、具体、可核验的实质性办结结果,明确核查情况、整改措施、施工方案、完成时限、最终根治结果,做到事事有明细回应、件件有落地闭环。
一、事件经过本人为新城吾悦广场小区负2楼K806车位合法产权业主。2026年7月中旬,本人发现该车位顶板持续存在不明液体滴落问题,第一时间向小区物业管家反馈报修。物业初期明确答复:将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排查、检修、根治渗漏问题,同时承诺协调临时车位供本人过渡停放,待渗漏问题彻底修复后再恢复本人自有车位使用。
截至目前,物业仅工作人员到场简单查看,无任何专业检测流程、无书面检修记录、无排查溯源报告,仅口头敷衍答复“修不了”。物业至今未采取接水、围挡、排查源头等任何止损、防护措施,车位滴漏问题持续存在、隐患未消除。
本次滴漏存在重大车辆财产安全隐患:滴落液体沾染车身之后,车辆在户外30℃以上高温环境,从早上9点停放至中午12点,历经3小时高温暴晒仍无法自然干透,足以证明该液体绝非普通清水,大概率含油污、管道废液或腐蚀性杂质,长期滴落将直接腐蚀车辆漆面、损伤车辆底盘,对本人私有财产造成持续性安全威胁。
同时,物业前期承诺提供临时过渡车位的服务承诺完全未落实,导致本人合法购置的产权车位长期无法正常使用,业主合法使用权、财产安全权益持续受损,物业履职严重缺位。
二、投诉依据1、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地下车库顶板、公共管线等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负有日常巡查、隐患排查、维修养护、安全保障的法定责任。涉事物业以“修不了”为由推诿扯皮、拒不维修,属于典型的物业服务不作为、不履约。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筑防水渗漏工程享有法定最低5年保修期限。若本次渗漏属于房屋建筑质量防水缺陷,物业有义务牵头对接开发商履行免费保修义务;若已过保修期限,物业应依法依规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流程实施维修,无任何法定依据搁置、拖延、拒不处置。
3、地下车库渗漏、不明腐蚀性液体滴落属于住宅质量及安全隐患,是住建部门住宅小区“堵漏裂臭”专项整治重点处置事项,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督办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三、明确诉求(核心底线:彻底根治渗漏、永久止漏,要求公开实质性办结回复)1、要求彻底排查溯源、明确风险:责令涉事物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溯源排查,书面明确滴落液体具体成分、是否具备腐蚀性、渗漏精准源头,并将排查结果在平台公开回复。
2、要求限期根治维修、永久止漏:责令物业出具合规、可落地的防水堵漏专项施工方案,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修缮施工,彻底根治车位顶板滴漏问题,确保后续无任何液体滴落、问题不再复发,完工后通知本人现场核验验收。
3、要求厘清责任、依规处置:依法区分渗漏责任主体,在保修期内督促开发商免费维修承担全部费用;超保修期立即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合规施工,严禁物业以“修不了”推诿不作为。
4、要求落实过渡保障:在渗漏问题彻底修复、隐患完全消除前,为本人提供稳定、可用的临时停车位,保障业主基本停车权益。
5、硬性回复要求(本次投诉重点):请承办单位不要使用模板化简短回复结案,请在本问政页面公开完整、详实、可核查的实质性办结报告,具体包含:核查经过、问题定性、物业违规事实、整改方案、施工时限、验收结果、长效保障措施,做到问题闭环、有据可查、公开透明。
附件佐证:车位滴漏现场照片视频、液体高温暴晒不干实拍素材、与物业沟通记录截图







[ 本帖最后由 风筝没有线 于 2026-7-22 12: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