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方:【律建法铭】,是物业外包的催收机构
1. “汇法征信系统申请留案”
汇法不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无权上报央行个人征信,不会直接影响银行征信报告,属于刻意误导恐吓业主。
2. “直接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微信支付宝、冻结养老金、执行唯一住房”
诉前保全是必须法院正式立案、法官审批才可以做,催收公司、律师事务所自己没有权力直接冻结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短信宣称“二日后直接保全冻结”属于夸大、恐吓式表述。
3. “调取你全部借贷记录、消费记录做备案”
普通催收机构没有权限私自调取公民个人借贷、消费记录,属于虚张声势,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文:
1. 《个人信息保护法》、《短信管理规定》:未经充分同意,批量向大量业主发送商业催收短信,可以认定为骚扰短信。
2. 两高《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通过虚假事实、恐吓、胁迫短信批量施压,属于软暴力催收的表现形式。
3. 虽然物业费属于合法债权,维权催收手段不能违法,合法债务≠可以恐吓吓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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