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反映该电梯存在两项重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1、电梯到期未开展维护保养,属于第二次逾期到期不保养或未按期填写维保日期,电梯轿厢内无有效维保记录张贴公示。按照规范电梯应当按期维保,该电梯两次到期均未维保,现场看不到最新维保签字记录,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电梯运行缺少必要安全检查,存在设备故障、困人风险 。

2、轿厢紧急五方对讲设备硬件可以呼叫连通值班室,但是按下报警按钮之后,值班室无人应答,无人员回话。不是设备线路损坏,是物业没有落实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一旦业主被困在电梯轿厢内,求救信号发出却得不到回应,会造成被困人员无法求救,属于重大人身安全隐患。
诉求:
1、请求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科室现场核查以上两项违法事实;
2、针对电梯逾期未维保、无维保公示,以及紧急报警装置无法实现有效应答(值班室无人值守),依法下达书面限期整改监察指令书,不要仅口头通知物业就结案;
3、请核查物业值班台账,督促物业落实电梯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不可以只维修硬件应付检查;
4、整改期限到达后,请安排复查,并且将核查、整改、复查处置结果书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