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2021](15号文)精神,中央和各省相继召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会议,全面启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各地将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将控制在5%以内。四川、湖南、江苏等地陆续响应,“民转公”工作纷纷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