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个疑问,咨询雷峰。
我办的组合贷款,公积金贷了12万3,商业贷了16万7,20年。我研究了一个文件,是07年镇江住房基金下的镇公积金[2007]51号文,第11条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大于等于购房贷款月还金额的,可申请签定委托代扣协议,每月办理一次委托扣款转帐提取,提取金额等于购房贷款月还金额。”
我现在公积金每月1000,每月公积金是还800多,那我这样可以和银行签定这个代扣协议吗?这样的话,我不是每月可以少还点钱,只要把商业的部分还上?
但我问了银行,他们说暂时没听说可以这样操作。不知道您在银行,有没有这样操作的?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