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你好:
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现在我和我的女朋友都有公积金,我已经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没有办房产证,但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如果我和我的女朋友结婚后,我们再买房的话,一起用公积金还贷时可以用这个商品房做抵押吗?
还有,假如我办好了房产证,但上面只有我的名字,那我的女朋友能将自己的公积金取出吗?如果能有什么办法?如果不能,那以后我们结婚后她能拿吗?
呵呵!还有一个问题,假如我已经办好房产证,那我还可以将我女朋友的名字加上去吗?我是指没有结婚之前.如果可以,那在我用我的公积金还贷的同时,她可以取出自己的公积金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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